【积分票联盟合作商家加盟条约】


凡是能够向消费者提供优惠奖励和积分票待遇、愿意利用仙屿商务平台(以下简称甲方)实现全国联网统一累积兑奖的商家,就称之为积分票联盟合作商家(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有如下约定,必须共同遵守:
1.乙方向消费者提供的积分转到甲方平台时称为通存积分,当按照甲方积分标准“100分=1元人民币”进行比例转化时,产生全国统一的积分称为统兑积分,又称C分。
2.乙方以积分票回收形式向甲方平台为会员录入C分时,要以返回到甲方积分票的实际分数存入。
3.甲方负责向消费者统一积分兑换或发放奖品。
4.乙方可到甲方领购全国统一式样“积分票”,购分标准是100分票支付人民币2元。乙方售货时根据利润免费向宅经济会员赠送发行。
5.乙方可以向自己内部会员发行内部积分卡、会员卡等,允许会员按照甲方提供的转化率兑换全国统一积分票。
6.乙方以刷卡方式向会员提供的积分可以直接转到甲方平台统兑并通知宅经济会员,乙方接受《积分通存协议》
7.宅经济会员返回统一积分票的积分存入甲方平台会员账户“我的积分-服务积分”。积分票于每年1月8-18日为统一返票时间,过期延到下一年度同期返,以此类推。积分票暂时无有效期,丢失或结算当时未领不补发。旧版积分票作废甲方必须提前一年通知乙方和宅经济会员。
8.乙方可以根据宅经济会员积分票的功能自定内部优惠政策,甲方对其产生的后果一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9.甲方对乙方审核通过后,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ID号费600元,加盟费600元/年度(可预付1年或多年)、免付技术培训费,通过邮箱领取合作商家ID号。
10.乙方每年于合同到期(审核通过日算起)前60天续费,否则,乙方ID会被锁定,直到续费解锁。锁定期最长为一年,期满乙方的合作商家资格会被取消。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到期续费后自动顺延一年,以此类推。
本协议内容如有变更,恕不另行通知,请关注协议版本号的变化。




                                 版本号:20240816  客服中心